注册公司肯定要有公司名称的,北京注册公司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很严格的,所以在注册公司前要先了解北京注册公司对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公司名称审核不通的概率。那么北京注册公司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有哪些呢?
一、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二、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2、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5、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以上是北京我们公司为您介绍的公司名称要求,除了上面的描述之外,还有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那就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公司的名称。企业实行分级登记管理,除国务院确定的企业外,不得贴上“中国”、“国家”、“国际”、“中国”或“全国”字样。